1 深圳市节能减排企业类型 深圳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市场经济发达,产业链完善,企业众多。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为了成功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告别过去以环境污染和排放大量CO2 为主要特征的高耗能经济发展模式,深圳市对企业的节能减排要求也越来越高。 目前和节能减排工作紧密相关的深圳市企业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传统行业的大型企业,如石化、燃气能源、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电子和汽车等生产制造型企业,其通过对原有的生产环节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达到降低能耗和减少碳排放的目的;另一类是规模相对较小的高科技研发技术企业或者轻资产节能服务公司,其主要通过研发、生产百姓生活中实用的一些节能产品或者为企事业单位、大型耗能机构提供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以促进新型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使用,促进深圳市的节约型低碳经济发展。 2 深圳市支持节能减排企业的政策和特有优势 深圳市支持节能减排企业的政策主要有财税补贴政策、采购政策、产业支持政策和法律法规政策等。但是,深圳市的传统金融机构对企业发展节能减排项目的融资扶持政策还不够,资金支持力度无法满足节能减排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目前这些传统的银行机构还是以支持大企业、高盈利行业为主,对短期看不到明显经济效益的节能减排项目,以及提供节能减排服务的中小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需求还存在比较突出的融资脱节现象[1]。 在低碳经济发展背景下,深圳市需要结合自身的金融市场发展情况,最大程度地利用好自身金融优势,开展企业节能减排融资支持政策。深圳市作为我国第三大金融中心,有着发达的资本市场和诸多的大型金融机构,如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大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风险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大型融资担保集团以及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为此,深圳市有必要充分利用自身的金融优势和丰富的民间资本,借鉴国外一些更市场化和有效的金融政策来支持本市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健康快速发展,通过政府对社会富余闲置资金的投资领域进行准确有效引导,从多个角度和途径打开节能减排企业的发展空间。 3 深圳市支持节能减排企业的融资政策 结合国外的成功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深圳市可以考虑从三个方面来开展实施支持节能减排企业的融资金融政策[2]。 (1)第一类是针对企业在生产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节能减排项目进行融资政策支持,此类节能减排融资政策主要以能源合同管理(EMC)项目融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融资和政府优惠补贴项目融资政策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