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仙游县地处木兰溪干流上游,全面推进仙游县木兰溪沿岸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污水治理工作面依然面临建设投资大、涉及面广、工程量大、时间跨度长、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文章通过对仙游县木兰溪流域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设施设计、建设、运维全过程提出对策措施建议,为其他地区农村污水治理提供可借鉴建议及管理经验。 关键词: 木兰溪 生活污水 治理 对策 近年来,随着各地加大推进乡村振兴及加快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已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莆田市仙游县地处福建沿海中部,东接莆田市城厢区,西接永春、德化,南连惠安、南安、泉州市泉港区,北与永泰县接壤,东南濒临湄洲湾[1],境内主要溪流为木兰溪、枫慈溪和沧溪,其次为木兰溪仙水溪、大济溪等支流。仙游县地处木兰溪干流上游,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有关治理木兰溪工作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目前,农村污水治理虽已有许多成熟的技术方案,但多数农村地区还是因缺乏科学合理的污水收集管网和适宜的处理设施,造成农村污水治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2]。为持续提升木兰溪水质,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本文对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开展调研,分析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问题,进而提出适宜农村污水治理及管理模式的对策措施。 1仙游县农村污水治理现状 1.1仙游县农村污水治理的理念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污水治理机制。仙游县以“政府主导、乡镇主责、村居主体、群众参与、规范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仙游经验”,引导农户优先以资源化利用方式对污水进行简易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并听取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引导村民代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方案设计、过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 发挥农村县域规划引领作用。仙游县编制了《仙游县农村污水治理总体规划(2020—2030年)》,把生活污水排放污染严重的集镇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位于重点湖库周边或水质需改善水体的汇水范围或生态敏感区的村庄作为试点片区,按照“成熟一片、设计一片、建设一片”原则,由属地乡镇负责,以乡镇代建形式开展招标建设,总结经验做法,全面铺开治污建设。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仙游县采用了“专业+民间”监理新模式,巧用、善用村老协会等德高望重的当地乡贤,聘请辖区内“敢讲、敢督”且有专业基础村民作为民间监理,全过程参与治理设施建设,对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督促施工进度,并及时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协调解决群众阻工及工程建设过程纠纷等问题。 创新考核举措促增效。仙游县出台了《仙游县“水质提升”大比武方案》,重点对水质目标、管网建设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农村污水治理成效直接与乡镇长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1.2仙游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现状 仙游县共304个村,目前已完成治理村庄184个,治理率达60.5%,其中木兰溪流域沿岸110个村庄,目前已完成76个村庄污水治理,治理率达70%。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建主支干管480 km,接户管2000 km以上,接户数94788户,同时对人口相对集中及无法纳管的村庄建设了41座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中日处理20吨以下污水处理站3座、20~100吨15座、100~250吨11座和250吨以上12座。41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以采用厌氧好氧法为主,辅助人工湿地,其中厌氧-缺氧-好氧法(A2O)+人工湿地共12座(占29.3%)、厌氧-缺氧-好氧法(A2O)共9座(占22.0%)、厌氧好氧法(AO)+湿地共3座(占7.3%)、厌氧好氧法(AO)共15座(占36.6%)、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MBR膜处理)和生物滤池+深度过滤沉淀池各1座(各占2.4%)。 2仙游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存在问题 2.1前期设计及资金保障方面 2.1.1村庄治理方案设计不全面 前期治理方案主要以镇街为单位开展污水治理工作,未从全县统筹考虑,整体治理方案缺乏系统性。部分村庄早期设计时有考虑将厨房废水接入隔油池,但由于后期管养水平未跟上,预处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行;部分住户厨房、洗涤池水外排,房前屋后边沟部分晴天有排水;部分村庄洗涤池水直接排入河道。 2.1.2资金保障不足 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靠政府财力的支撑。面对农村地域广、居住分散、地势高低不一、管网线路长、综合成本偏高的现状,给县镇两级财政带来了较大的压力,许多政府出资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于长期缺乏其他来源的运维资金,致使村镇无法承担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逐渐被停用。 2.2污水管网建设方面 管网建设进度缓慢。部分乡镇(街道)农村污水管网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施工方因施工人员工资支付以及施工材料欠缺导致停工,从而直接影响管网建设进度,管网建设进度缓慢。 雨污分流不到位。大部分农村未建设雨水管,安置小区、集镇区或城区同样存在雨水管与污水管建设不同步,雨污无法分流到位,部分雨水进入污水管,这样既增加了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又造成污水进水浓度偏低使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同样,污水混入雨水管,导致未经处理污水直接流入河流,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 污水管网未闭环。受建设资金限制以及受施工难度制约,施工方仅注重农村污水主干管建设,但未及时进行农村入户管或支管建设,形成农村局部区域的“断头管”“未接管”“未通管”,并因管网建设未形成闭环原因造成农村污水收集率普遍偏低,甚至出现有管网无污水收集现象,直接影响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管网管材质量总体不高。农村污水管材均由政府负责采购,并采用采购低价优先中标原则,管材中标价与市场价差距较大,导致中标管材质量总体较差,甚至出现以次充好现象,给施工质量及后期运维带来安全隐患,时常出现管网破损或堵塞,导致污水溢流。 2.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污水处理站选址不合理。污水处理站选址涉及用地审批问题,多选址荒地或未利用地,但未充分考虑标高,导致污水管网需再配套建设提升泵,地处地势低的污水无法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处理工艺设计不尽合理。仙游县现有41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实际,地处山区部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工艺未考虑偏僻农村常住人口变动大,导致污水产生量变化幅度相当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出现明显偏大,而采取生化处理工艺又不适用进水污水量少和浓度变化大的农村污水,导致现有部分污水处理站闲置或无法正常运行。 2.4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方面 治理设施运维主体不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移交需由建设方(乡镇、街道)负责完成,但实际多由施工方负责操办,因施工图纸遗失、设计资料缺失或不完整、治理设施未通过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经费决算、工程问题整改等,施工方完工结算后便撤离现场,导致通过验收并移交治理工程数量较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未及时进行移交且超过工程质量保证期,导致后续运维主体不明,长时间处于无主状态[3]。 缺乏专业运维人员。已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主体以乡镇为责任单位,未统一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运维,且现有管理人员多是聘用当地村级临时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运营管理经验,其主要职责以“看站”或“巡管”为主,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出现问题根本无法解决,导致污水处理站长期处于不正常运行,尾水出现超标排放。 缺乏必要运维资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运行后,委托或自行运维均需大量资金投入,但乡镇政府财政未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纳入预算,运维资金难以得到保障,导致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无人管理而出现无法运行,甚至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长期处于“晒太阳”状态,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治理设施未能起到处理有效污水的作用。 运维成效不理想。仙游县现有多数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已由政府统一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运维,但缺乏对第三方机构有效监管及考评,造成运维成效不理想。同时,部分未纳管污水治理项目长期未能通过工程验收和列入正常监管,导致污水管网运行管理尚有欠缺、输送不畅、管网滞留现象频发[4]。 污水治理设施环境监管不到位。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属于民生工程,对未正常运行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以督促问题整改为主。同时,因监管人力有限,无法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全方位督查,加上农村村民环保意识总体不强,存在村民随意铺设管道或倾倒废物进入污水管网的现象,从而出现人为导致管网堵塞、破损、串管等问题[5]。 3相关对策措施 当前,仙游县农村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既具有区域特性,也有共性问题,要切实做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解决相关问题,本文提出以下相应的对策措施。 3.1事先要精心筹划、策划项目 一是坚持城乡一体,统筹推进。 以县域为单位,将区域内城镇和乡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运营维护。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强化县政府主体责任,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积极对接银行融资,申请政策性贷款、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分步实施。 重点围绕木兰溪和小流域水质提升、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整合现有供排水设施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设施运营能力。 3.2事中要精心组织施工及工程监理 一要严格按照“成熟一片、设计一片、建设一片”原则,一片一片进行干管、支管和入户管施工,并形成闭环管网系统,确保污水得到应收尽收。不建议采取搞分散式施工方式,规避出现断头管、未接管的局面,也不利事后工程移交和验收接收,以及运维管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应以纳管为主,辅以化粪池处理就近利用。 二要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制度,监理部门要全过程参与污水治理设施施工监理,监理人员要具有一定给排水专业水平,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不出现质量问题。 三要对管网走向结合现场实际进行优化调整,避免因标高问题导致排污不畅,尤其对小型污水处理站选址要尽量能使管网收集的污水自流,同时满足尾水综合利用的要求。 四要落实施工现场检查。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深入现场对污水管网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施工过程存在问题和解决施工现场碰到的问题,对施工现场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予以通报并扣除工程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等,同时要确保按合同规定时序完成设施建设。 3.3事后要精心组织工程验收移交及运维 一要形成“建成一片、验收一片和整改一片”的验收方式,组成相关部门对已建工程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给专业运维机构,确保建成的设施能正常运行。 二要形成工程验收档案材料。建立工程设计清单、施工清单、验收清单、整改清单、运维清单、决算清单等材料,材料要及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工程“投、建、运”一体化有据可查。 三要形成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已运行的污水治理设施进行监管,开展小型污水处理站验收监测,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四要形成运维考核机制。住建、水利等主管部门要对已运行污水治理设施进行考评,实施“以效付费”,对设施闲置或不正常运行的,实施扣费或立案处罚。运维机构要制定污水管网运维检查与考核方案,及时对堵塞管网进行疏通,破损管网及井盖进行修复。 4结语 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是一项惠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提高水环境质量。但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具有涉及面广、投资大、施工复杂、运维专业性等特点,在建设及运维方面面临诸多问题,涉及建设资金、施工质量等问题,需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尤其要解决资金不到位问题。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要统一委托专业机构运维,并建立运维考核机制和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发挥治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詹原.欠发达地区生态旅游开发与对策分析——以福建仙游为例[J].中国商贸,2011(23):176-177. [2]郑顺显.建瓯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海峡科学,2021(07):29-32. [3]方俊辉.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及建议[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3,4(21):104-106. [4]刘洁岭,郭娜.德阳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技术及对策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3(11):71-74;87. [5]陈旭丽.生态文明理念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思路探索——以厦门市海沧区为例[J].建设科技,2023,(23):104-106;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