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背景,剖析了现行财务模式下邮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智能财务、流程再造等理论与知识图谱、NLP自然语言处理等智能技术,分析了邮政企业实现智能合同管理的可行性,并提出了智慧财务模式下邮政企业智能合同管理创新路径。以期通过将智能化手段应用于合同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解决现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合同信息的科学分析与风险预测,提升邮政企业财务数智化水平和管理决策效率。 关键词: 数字邮政 智能合同 智慧财务 智能技术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是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合同管理智能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全面领先的重要途径。邮政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智能技术,以“业财融合、提升新效能”为指引,以“数据共享和数字赋能”为目标,以经济业务活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业务全流程风险控制为目的,积极探索智慧合同管理新模式,通过数据展现和分析对比为管理决策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依据,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效率,让业务发展更具科学性、效益性和目标性,从而实现“数字邮政”“创新邮政”的战略目标。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合同管理中。用友公司开发了基于用友 BIP平台的智能合同管理系统,实现了从合同签订到结算的全过程自动控制和智能分析;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互联网+”技术建设了合同智能审核平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构建了基于财务共享服务平台、电子发票系统、移动报销系统、内部控制系统、集中采购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系统和税务申报系统等一体化应用体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云计算技术构建了“云平台+大数据”集成应用模式等。这些成功案例表明,人工智能技术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具有巨大潜力。特别是对邮政企业而言,能够显著提升合同管理效率,降低履约风险,推动企业数智化转型和管理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将“数字邮政”建设摆在了战略地位。合同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邮政企业管理精细化程度提升,对合同的数智化管理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1 现行财务模式下邮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邮政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 1.1.1 类型多样性与要素广泛性 邮政企业业务种类繁多,合同的种类与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广。邮务类业务合同的表现形式有买卖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等,寄递类业务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寄递/物流合同、仓配一体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合同涉及的业务管理要素不尽相同,但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都高,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准备工作。例如:对交易对象、交易内容、交易数量等进行核实,根据交易内容确定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根据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确定付款条件及时间节点等。 1.1.2 履约周期性与管理动态性 合同管理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从招标采购到合同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履约、再到合同续签或失效废止,需要各相关部门介入管理、跟踪执行、分析评价。合同的履行周期一般根据合同性质、履行标的等不同呈现不同的周期长度,较长的合同履约周期伴随着市场供需、履约行为等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如果不能持续加强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必然带来履约成本的增加、合同管理难度的增加、不可控损失的增加。因此,需对合同履行周期进行全过程管理,采取相应措施来避免和减少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1.1.3 法律专业性与风险规避性 由于经济交往中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加上基层业务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限制,随意使用合同文本样式、盲目套用格式条款等行为,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企业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问题,将会导致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此外,虽然邮政集团公司、省分公司下发了供应商黑名单,但由于OA流程长、名录变化频繁,宣贯的及时性与广泛性程度有待提升,基层业务人员难以做到及时规避信誉不佳的客户与供应商。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风险。 1.1.4 企业效益性与合同联动性 合同管理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企业效益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包括生产经营成果和价值增值两个方面。在合同管理中通过对合同经济指标及财务指标等方面的分析和比较,强化履约进度管控,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更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和各种设备、人力、物力、财力,从而综合提高生产经营活动效果,实现合同维度下的降本增效与企业利润最大化。 与不同类型的合同相对应,有不同类型的管理要素,即相应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这些组织和制度包括:有关经济活动中与其相适应的领导体制、与其相适应的经济核算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等。不同类型组织和制度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通过多种类型与多种要素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系统。因此,合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各部门之间需要密切配合,才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1.2 现行财务模式下邮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围绕合同生命周期的过程与管控现状,效率瓶颈与管理风险并存。现有财务模式下,邮政企业合同业务主要通过OA合同进行传递、审批和归档。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财务人员常需要根据纸质合同的相关资料进行履约进度把控。这容易造成业务与财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究其原因是标准化、合规化、智能化程度不高,效率提升不明显,风险把控落地难。 1.2.1 标准化程度不高 一是缺少标准合同模板库。由于邮政企业分支机构众多,业务经营内容广泛、种类繁多,各单位在业务开展模式、管理细节等方面存在差异,合同文本和条款无法通过标准化模板对所有合同数据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从而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随意性和复杂性。 二是职责分工与分级授权不明确。从横向职权管理上看,若企业内部岗位职责划分不明确或权限分级不明,合同管理执行中则会出现责任不清晰、权责脱节等问题。部分单位在不同业务场景套用相同的审批流程模板,这导致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出现不能快速响应业务部门需求的情况,影响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增加了企业管理成本。 三是缺少标准合同管理流程。从纵向流程管理上看,合同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到模板取用、范本拟定、签约、履约、变更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通常涉及企业不同的责任部门,管控工作容易存在分歧,导致流程衔接不畅、流转速度缓慢、反复返签等问题,从而影响合同管理的整体质量与效率。 1.2.2 合规化程度不高 一是存在不合规合同文本。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未使用已成文的合同示范文本或格式合同,致使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未就双方的具体内容作充分约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意思不明确、不具体。有的合同没有根据交易特有的风险来设置限制条款或未能贴合最新的文件规范,如将合同标的设置成不允许外包的环节;有的合同未基于企业利润最大化要求,如阶梯计价的模型未按“量增价减”的原则来设置,损害企业利益;有的合同与实际业务相脱节,如经销合同按代销模式设立结算条款、有违商业实质。 二是存在不合规履约行为。实际合同管理中存在签约与招标采购方案不一致、实际履行和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违规与采购黑名单供应商合作签约的行为存在较大风险,存在交期异常、服务质量等后续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合同的公正性,包括但不限于与采购黑名单供应商合作签约等。 三是存在不合规资金结算。在结算方面,资金合规结算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应关注资金流向的合法性和透明性、与合同的一致性,避免超标准、超范围、合同期外结算及其他不合规的资金流转等问题,确保资金的流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实务中,存在总包合同超额结算、实际收款人与合同约定收款人不一致、债权债务转移程序简易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