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反复强调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审计整改要“动真格”。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再次强调,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已经初步成型,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2024年2月20日,江西省省委书记尹弘在省委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上指出,要有力有效推进审计整改,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近年来,湖口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针对在基层审计整改工作实践中,存在的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缺少举一反三,审计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联动协同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扎实开展研究型审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沿着“审计—整改—规范—提高”主线,推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工作闭环管理,有效促进了县级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和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审计工作地位,为审计整改筑牢政治基石。 聚焦顶层设计,着力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县委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挂帅的县委审计委员会,构建了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人大、纪检、巡察监督,审计机关督促整改,政府部门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县委审计委员会每年度召开两次会议,专题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明确提出“四最”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县政府召开年度全县审计工作会议,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调度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实行“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有力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坚持“一体推进”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审计工作实效,为审计整改注入强大合力。 聚焦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发展,着眼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作用和县委审计办平台作用,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做实计划协同、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结果反馈、力量支持,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并审议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将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报告,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分别列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纳入县人大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点评内容,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近两年来,满意度均达到100%。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与审计机关联合开展“巡审联动”工作,巡察组将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将被巡察党组织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范围,全力督促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审计机关适时联合其他监督部门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和提升审计整改实效,推动建立大监督工作格局,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有力促进审计整改。 三是坚持“一图五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审计业务水平,为审计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聚焦“大抓落实年”行动纲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锚定“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制定审计工作流程图,实行每周例会调度进展、每月张榜公示进度、每个项目现场督查进展,建立“实施流程图”“项目进度表”“现场调度表”“沟通反馈表”“质量审理表”“问题整改表”等一图五表工作机制,实施全流程、标准化管理,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有序实施,审计质量权威高效。同时,扎实开展审计大讲堂、审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等,已连续两年开展审计大讲堂共计24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或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培训共计12期,全力打造“学习型”“专业型”“担当型”审计干部队伍,练就能查、会说、能写的审计本领,为审计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坚持“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审计整改质量,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聚焦全链条闭环管理,构建审计整改信息化网络监管平台,推动审计整改数据化、网络化、精准化,发挥平台预警、提醒、监管等功能。明确落实整改清单各环节责任主体,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行“台账管理、跟踪指导、函告督促”工作模式,有力推动整改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建立审计清单问题整改台账,围绕问题点、责任线、时间段、进展度等方面要素全程“入账”,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期限内已完成整改、期限内正在整改、逾期未整改进行归类,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正在整改的实施动态跟踪,对超期未完成整改的定时催办回访。紧盯时间节点,对标核实、对账销号、见底清零,逐项审核整改材料,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销号。 五是坚持“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有效提升审计工作权威,确保审计成果高效运用。 聚焦治理效能转化,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约束性,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做到勤绩结合、奖惩结合、管用结合相统一,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优评选、绩效奖金结合起来。对每季度被评为“好”等次的干部,给予一定考核奖励,对于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或依规给予嘉奖、记功。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并且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人事及廉政档案,县委县政府将审计成果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参考,切实发挥审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