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从实地调查中获得研究材料 以万桐书著《维吾尔族乐器》③ 为例,该书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在1986 年出版,重点阐述了维吾尔族常见的乐器四类(即弦鸣、膜鸣、体鸣、气鸣)共十七种,被学界认为“是一部单一民族传统乐器志,为人们提供出较全面而翔实的维吾尔族民族乐器资料”。④ 从书中可以看出,作者通过实地调查和测量十七种具有代表性的维吾尔族乐器的实物,从制作材料、结构、定弦法、演奏法、音域、性能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而准确的描述,并附有以线描形式绘制的乐器实物插图,这些图纸兼顾了乐器正面、侧面以及各部件形制,比较清晰地显示了乐器各部分的比例。此外,研究者还将实地调查所录制的音响资料用五线谱记录,其中包括对不同乐器定弦法、演奏法的描述(突出了不同民族乐器在演奏中固定使用的方法以及为该演奏法所新创的演奏标记),而音响资料均来源于优秀的维吾尔族乐器演奏家,如于山江•加米,达吾提•阿吾提、依鸣•艾则孜等人的演奏。由于内容丰富、资料全面,《维吾尔族乐器》一书成为后人研究维吾尔族乐器的重要指南。又如《试论纳格拉鼓》① 一文,作者帕塔尔江•阿布都拉对新疆伊犁地区的纳格拉鼓的形制、结构、击鼓法等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当地著名纳格拉鼓手依明•伊布拉音木演奏的十二套鼓乐进行了详细的记谱。 纵观这一时期的维吾尔族乐器研究成果,与前期研究相比,已不仅仅局限于对乐器形制、材质、定弦法等方面进行简单的调查及描述,而是开始较为系统地运用民族音乐学实地调查研究方法,从乐器制作材料、形态、音域、演奏手法和运用场合等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研究。具体地说,首先,注重将乐器融入其所属的环境区域进行微观调查,力求细致而完整;其次,注重将调查所获得的乐器资料以文字资料、音响资料、实物资料、记谱与绘图资料等不同形式留存,尽可能保持乐器的“原生”面貌,力求准确而客观。这一研究方法的完善有以下两个主要原因:第一,进入20 世纪80 年代,“民族音乐学”在中国音乐学领域的分支学科地位逐渐确立,实地调查研究方法得到了系统性的确立和规范;第二,新疆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文化交流状况复杂、民族语言沟通限制等各种因素,使得乐器研究史料的挖掘和搜集有所局限,进而使得实地调查成为这一时期获得研究材料的主要方法,并在研究中日趋得到规范与深化。 二、注重乐器的文化属性研究 在注重乐器的文化属性方面,典型文章有周吉所著《热瓦甫溯源——兼论近代维吾尔族音乐文化的形成》②,作者以龟兹佛窟残存壁画及出土文物资料为依据,结合实物考察进行比较,提出热瓦甫是古西域音乐文化之遗物,同时映射出它所存在的文化环境,即“回鹘西迁来天山南路以后,和塔里木原有居民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共居和融合的过程”。作者还指出,在公元10 世纪至16 世纪之间,古代西域文化所适应的生态环境及生活习俗,在这一地区未产生根本变异,因此才形成“西域-回鹘”音乐文化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的近代维吾尔族音乐。由此,作者得出维吾尔族音乐主要承袭了古代西域文化,应归属于“绿洲音乐文化范畴”的结论。 又如《维吾尔族传统乐器——纳俄拉》③、《刀郎乐队的王子——卡龙琴》④、《维吾尔民族音乐与乐器》⑤ 、《铁鼓——纳格拉》⑥ 等文章,这些文章的作者将乐器完全融入与之共生的文化环境中,通过探索乐器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力求挖掘与乐器共生的音乐文化。 从这一时期的维吾尔族乐器研究可以看出,研究者在研究乐器本体的同时,也关注了乐器本身所带有的社会文化、宗教信仰、审美习俗等方面的属性,不仅着重考察了乐器的使用者、演奏方法、表演作品、使用场合以及与之共生的文化环境(包含社会制度、信仰活动等),还突出强调了乐器在社会生活中的文化价值。 三、跨文化比较研究成为新的研究视角 这方面,周菁葆的研究文章《中国维吾尔与伊斯兰诸国的乐器比较》⑦ (分三部分连载)发现,维吾尔族乐器虽然在名称上与波斯、阿拉伯乐器类似,但在形制结构上却有某些不同,由此提出维吾尔族乐器虽受到波斯、阿拉伯文化的影响,但后者绝不是前者的渊源,而是应该将它看作中外文化交流的结果。其《丝绸之路的音乐文化》⑧一书,以新疆维吾尔族及相关国家的木卡姆音乐为主线,对西域丝绸之路音乐文化进行了历史和现状的综合论述,将维吾尔族乐器作为研究的一部分,放入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并试图与丝绸之路诸国的乐器如胡琴、扬琴、琵琶、铜角及伊斯兰世界的乐器进行比较,分别予以辨析和考略。又如项阳的《中国弓弦乐器史》⑨ 一书将维吾尔族乐器艾捷克、沙塔尔放入中国弓弦乐器的历史中去研究,比较了中原胡琴和新疆胡琴的异同,提出维吾尔艾捷克、沙塔尔是受到蒙古、波斯和中原多重影响后的产物,“同器异名”现象是维吾尔族乐器典型特色。 从这些研究成果来看,这一时期的研究通过比较研究法,对维吾尔族乐器进行了跨民族、跨地域的横向研究,对蕴涵于国内外不同民族的同类乐器、同名乐器中的共同因素,在历史联系、形制差异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成果不仅代表着对维吾尔族乐器的历史渊源的进一步探索,还有助于认识与发现历史上各民族之间音乐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四、注重古文献资料中的溯源探索 在这方面,具代表性的文章有《卡龙琴简史》⑩ ,作者作为维吾尔族音乐学者,结合维吾尔文献、汉语文献以及阿拉伯文献对卡龙的历史做了详细的梳理,从“卡龙”词汇及其历史发展等几个方面对卡龙琴的起源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卡龙是由阿布•纳斯尔•法拉比发明的,冠以希腊语名称,最早普及于新疆地区,后向西和东分别传入中亚细亚与中原。周菁葆在《唢呐考》① 一文中,一方面对古文献中的“唢呐”进行了全面梳理,另一方面结合新疆的石窟壁画,做出“唢呐最早产生于新疆,是古代维吾尔人的贡献,中原地区使用唢呐是维吾尔音乐与中原音乐相互交融的结果”这一论断。 在这一阶段的研究中,研究者开始从史学研究的角度对维吾尔族乐器寻踪觅迹,以了解其发展历史。从史料来源看,研究者开始注重对古文献史料的挖掘和整理。此外,由于维吾尔族乐器所涉及的民族语言、文化交流活动的复杂性,研究者在解读汉语言史料的同时,还从维吾尔史料、阿拉伯史料中进行挖掘、整理和考辨,如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的《乐师史》、马哈木德•喀什噶尔的《突厥语大辞典》、穆罕默德的《乐器之辩论》等史料,便将三种史料相结合,力求更为准确地掌握其发展脉络。这些都为今后乐器史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