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载是北宋伟大的理学家、哲学家和思想家,他集儒、道、佛思想为一体,创立了自己的学说体系——关学,他的学术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张载的音乐思想是在儒家礼乐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并对其进行了深化与变通。 “乐政相通”是儒家学派关于古代礼乐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它强调了礼乐在政治中的重要作用,把乐提升到了和刑法同一高度,都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手段。《礼记•乐记》记载:“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对于统治者来说,所谓的礼仪、音乐、刑罚和政令,它们的作用和目的是相同的,都是用来统一民心,治理国家。后又说,“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音乐能折射出当时社会政治的形态,对于“乐政相通”的观点,张载在对其论述时用了一连串的比喻,还涉及到了五行相生相克、五行与五声和合的道理: “声音之道与天地同知,与政通,蚕吐丝而商弦绝,正与天地相应。方蚕吐丝,木之气极盛之时,商金之气衰。如言律中大簇、律中林钟,于此盛则彼必衰,方春木当盛却金气不衰,便是不和,不与天地之气相应。” 张载认为音乐与政务是相通的,可以把乐作为治理天下的法则和手段之一,统治者应该通过乐传达于天下,感染万物,达到人与天地的和谐,与自然和谐,生态就平衡了,天地有和气,一副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反之,乐政不通,“便是不和,不与天地之气相应”,国家治理就会出现危机。 儒家思想对于“郑卫之音”的批判是十分严厉的,《礼记•乐记》说“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於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孔子对其评价是“郑声淫”,甚至把它比喻为“妾人”。而对于这些相对于正统雅乐而言的地方音乐,张载也是持着批判的态度,但他更多的是从地理位置、人文环境等客观角度出发,分析为何郑卫之音之所以不被统治者接受的原因: “郑卫之音自古以为邪淫之乐,何也?盖郑卫之地滨大河沙地,土不厚,其间人自然气轻浮,其地土苦,不费耕耨,物亦能生,故其人偷脱怠堕、弛慢颓靡。其人情如此,其声音同之,故闻其乐,使人如此懈慢。其地平下,其间人自然意气柔弱怠堕,其土足以生,古所谓息土之民不才者,此也。若四夷则皆踞高山溪谷,故其气刚劲,此四夷常 中国者,此也。” 张载崇尚古乐,批判民间所谓的“俗”乐,在音乐上主张“中和之道”,追求中和之美,要求“音”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强调律吕之学不仅是音乐技术方面的问题,而且还影响到是否求得“中”声: “古乐不可见,盖为今人求古乐太深,始以古乐为不可知。只此《虞书》:‘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求之得乐之意,盖尽于是。诗只是言志,歌只是永其言而已。只要转其声,今日可听。今人歌者,亦以转声而不变字为善歌。长言后却要入于律。律则知音者知之,知此声入得何律。古乐所以养人德性中和之气。后之言乐者,止以求哀。故晋平公曰:‘音无哀此于乎?’哀则止以感人不善之心。歌亦不可以太高,亦上可以太下,太高则入于噍杀,太下则入于啴缓。盖穷本知变,乐之情也⋯⋯先王之乐,必须律以考其声,今律既不可求,人耳又不可全信,正惟此为难。求中声须得律,律不得则中声无由见。律者自然之至,此等物虽出于自然,亦须人为之。但古人为之得其自然,至如为规矩则极尽天下之方圆矣。” “中”与“和”是儒家思想的精髓,“喜怒哀乐之末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儒家学者将“中和之美”从哲学的范畴延伸到了美学的审美范畴,成为了中国古代美学的评判准则之一。张载认为古乐正符合了这一规范标准,可以养人德性,培养中和之气,并感叹现今懂古乐的人不多,“古乐不可见”了。 张载在继承传统儒家礼乐思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创新与发展,对乐论进一步系统化与逻辑化,他的音乐思想是其关学体系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张载在音乐理论方面的一些见解和观点,对封建社会后期的音乐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