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家族摆手舞作为一种民族传统文化,它的宗教信仰、传承方式,及民族心理等与当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社会制度的发展息息相关,在历史长河的洗礼中,土家族摆手舞所发挥的那种民族凝聚力逐渐缺失,我们应该要清醒地认识到土家族摆手舞这一民族传统文化在历史发展中保护与传承方面的不足和缺失。 关键词:土家族;摆手舞;文化生态;传承;困境; 前言 土家族作为中华大家庭中一个历史悠久、文化较发达的少数民族,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这两千多年的繁衍生息和文化传承中,土家族产生了许多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积淀和风俗风情。源自土家日常生活中的摆手舞,它集体育艺术与体育健身于一体,被誉为“东方迪斯科”,参与性极强,同时它也是土家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中创造和积淀下来的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是土家族最具代表性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项目,它充分体现了人类共有的体育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 文化生态学是研究文化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是文化学和生态学的一门交叉学科[1]。民族文化生态是由特定民族或特定地区各民族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构成的统一体,在了解地区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内核与若干外核,可以从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社会制度环境3个层面[2]去分析、挖掘。本文将从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社会制度等层面进行深度挖掘,对湘西农车镇土家族摆手舞独特的体育文化进行探究,分析文化生态学视角下农车镇土家族摆手舞文化的目前发展困境及相关发展思路,为土家族摆手舞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关理论借鉴。 1 农车镇基本情况简介 农车镇所属湘西北边陲龙山县,位于县城东南69公里,于2015年12月龙山县合并塔泥乡、农车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农车镇,辖区面积199.22平方公里,人口数量约21847人,其中土家族人口占80%;农车乡摆手活动历史悠久,规模庞大,全乡男女老少能歌善舞,1997年10月被省文化厅授予“湖南省群众文化(土家族大摆手)艺术之乡”称号;2008年农车乡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土家族摆手舞之乡”称号,随之2009年2月26日,湖南省政府将龙山县申报的土家族摆手物公布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当地土家族的生活习俗、传统文化等虽受到外来文化冲击和中原文化的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传承了土家族文化的精髓,其中代表性文化传统活动有土家族的“舍巴日”、农历正月初九土家族歌舞集会三天、六月六等,土家族摆手舞这一文化活动穿梭在整个土家族节日当中:无论是祭祀还是婚嫁等,摆手舞都是其中一种最基本最常见的活动,所以摆手舞犹如血液般流淌在农车镇悠久的历史文化中。 2 农车镇土家族摆手舞的文化生态分析 2.1 自然环境对土家族摆手舞的影响 农车地势形成以高山为主,兼有丘陵及平原多种地貌类型,气候属亚热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在13.4℃左右,降雨量约1512毫米,土壤大部分是由板页岩、河流冲积物等富含矿物质营养元素的母质风化发育而来,再加上处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温温和、雨热同季,植被生长旺盛,因此自然和耕作土壤质量都较高,当地主产稻谷、玉米、红薯;经济作物主要是种烤烟。在复杂的山体影响下,形成山地垂直地带和水平方向地域差异的多样性气候,与其他同纬度地区相比,该地具有光热总量偏少,时空分配不均,气候类型多样,气象灾害多等特征,加之高山阻隔、交通闭塞,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农车一直属于一种封闭式的土家族村寨聚集地,是土家族祭祖最盛行的地区之一,当地居民几乎都是以种地耕田为主,祈求风调雨顺、神灵庇佑就成为土家族人共同的民族心理和群体意识[3],当地每年正月初九、土家族舍巴日、六月六等节日,当地各村寨所有土家人都会汇集到农车摆手堂前,供奉神明、祭祀祖先,然后开展摆手舞、毛古斯舞等传统体育娱乐活动。原生态的摆手舞、毛古斯舞等传统体育仅是祖先崇拜活动的仪式,通过这种祭祀仪式加强村民对宗族、血缘的认同感,促进宗族内部团结,产生强大的凝聚力,满足了村民互助合作,共同抵御风险的需要[4]。 当地摆手舞有大、小摆手之分,小摆手信奉土司王,大摆手信奉八部大神;大小摆手动作都来源于生活日常,但大摆手动作较少,主要有五个动作:划船、刀耕、火种、撒米、割谷。五个工作来历源于传说:以前贼人造反,八部大神八兄弟率人前去平反,五天五夜杀得血流成河,贼寇除尽,八部大神返程归家,经过三十六滩,划船渡河,回家之后开始农耕,刀耕火种,撒米播种,秋收的时候割谷丰收,由此产生划船、刀耕、火种、撒米、割谷五个动作。小摆手动作相对大摆手多一些,小摆手动作基本涵盖了农耕中的大部分动作:插秧、扫地、筛米等等;在步法套路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大摆手有着固定的步法套路,小摆手无固定步法套路,即兴性比较强;在开展形式和规模上两者也不相同(图一)。 图一大摆手舞和小摆手舞区别 2.2 社会经济环境对土家族摆手舞的影响 农车镇在改革开放前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经济型社会,大多数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靠种植粮食作物稻谷、玉米、红薯和经济作物烤烟,养殖一小部分家禽用于自给自足,经济环境相对其他地区属于山区贫困地。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当地村民开始往外走,南下或北上打工,外出打工人员经济收入相对得到一定的提高,到九十年代中国经济改革迎来新高潮,东部沿海城市出现大量劳动力缺口,村民们纷纷外出打工。村民们在外务工个人经济收入得到提高,但是实际当地社会经济水平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展,年轻有劳动力的村民几乎全是外出打工,当地主要人口以老年人和儿童为主,直到2017年习近平同志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提倡、保障三农经济,当地政府也大力鼓励村民回村进行乡村创业,因此部分村民慢慢开始回乡发展。 我们在实地调查和采访中了解到,在这样一个社会经济环境发展中,农车镇摆手舞的发展也随之出现由火热-冷却的一个转变:改革开放前期,村民经济收入虽然不高,但是当地人口数量较大,每年的祭祀摆手活动是一个公众性和人们最期盼的活动,人人踊跃参加,活动经费开销由每家每户共同主动分担,规模和人数那时候是最大的,祭祀摆手舞文化发挥的凝聚力也是最强烈的;随着改革开放村民们都外出打工,当地各村人员大量流失,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接收到了更多的外来文化的熏陶,虽然每年祭祀摆手活动的经费更充足了,但是参与人群的数量却不如以前,甚至在这一传统文化发展中出现了一个断层和冷却的现象:在对当地部分年轻人的采访中,他们表示知道这一文化和传统,但是他们常年在外打工,实际很少真正的接触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村里老一辈的或者无需外出务工家庭经济负担不大的人了解和接触的更多,每年镇里会举办仪式活动,但是在活动中他们有时候是以一种凑热闹的心态参与,因为其中很多东西他们并不懂。 2.3 社会制度环境对土家族摆手舞的影响 社会制度(social institution)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社会需要,在各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聚族而居是我国乡村最主要的社会形态,我国的“村”,基本上都是由一个或几个聚族而居的自然村落构成的[5]。农车村民主要以“秦姓”和“张姓”组成,新中国成立之前每村每寨的日常相关事宜主要是由该村族长和梯玛处理,祭祀仪式活动举办、庙宇修建、场所管理活动等,刚开始主要是由各村地主大户人家分开独立举办,在参与上也有限制,大户人家只允许同姓村寨、家族参与。随着社会制度的发展和演变,后来这些活动决议主要依靠各寨族长、梯玛以及各村地主大户人家共同商议、拟定,最后活动举行时参与不再受限制,各地各村各姓人员均可参与,村寨之间的融合使得祭祀摆手舞活动在当地出现高度繁荣的现象。自1947年之后,当地土匪队伍庞大起来,祭祀摆手舞活动受土匪影响出现衰退现象;1950年农车当地得到大解放,地主大户人家均早已被批斗遣散,各寨族长的人选由村民自治委员会推选的村长所替代,中央大力提倡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民间制度文化和组织权力结构均被瓦解,各村寨庙堂、摆手堂等均被摧毁,由此祭祀摆手舞仪式开始没落。 直到80年代初期民族政策的实施,摆手舞这一民族传统运动开始重新受到重视,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对外开放,外来文化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冲击,我国诸多学者更加意识到民族传统文化的可贵性,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2012年文化部在《加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非遗保护紧密结合》中提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社区、进校园这一重要措施。2013年11月6日,国家文化部正式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摆手舞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得到了大力的宣传、保护和传承,摆手舞的知名度也越来越大,摆手舞从没落转向复兴,但是在复兴过程中,摆手舞中部分祭祀仪式、唱词文化等均遭到不同程度的失传,现在人们更多了解的是摆手舞的形式,并没有深切了解到土家族摆手舞的民族奋斗的文化内涵,所以土家族摆手舞文化中所发挥的群众、民族凝聚力也不如从前,相比改革开放初期摆手舞这一传统文化是呈现一个复兴的状态;但是相比更远时代,随着社会制度的发展,摆手舞文化整体上呈现的还是一种逐渐没落的趋势。 3 农车镇土家族摆手舞的生态传承方式 当地摆手舞的传承方式是根据不同社会时期的发展而相应产生不同的传承方式。在上文社会制度环境中我们了解到根据社会制度的变化,祭祀摆手舞活动的主办组织机构及参与人群也都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在旧社会初期,主要由各村地主大户人家分开独立举办,参与人群也限制同姓家族参与,所以那时候主要是“家族传承制”,特别是梯玛这一角色,几乎都是由一个家庭世代相传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村寨之间逐渐融合交流在一起,祭祀摆手舞活动规模和参与人数随之庞大起来,参与人群也相应复杂一些,同时土家族是一个只有语言没有文字的民族,在具体传承过程中主要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继承人需要一定的悟性和天赋,因此由单一的“家族传承制”逐步衍生出“师徒传承制”和“非社会结构传承”(非结构式社会传承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传承方式,它没有严密的组织结构,没有严格的传承规范,对学习者也没有具体的行为要求[3]);祭祀程序,祭祀唱词,及文化内涵等这些核心层,主要是通过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在非社会结构传承下当地土家族居民甚至外乡居民通过观看表演和自行学习都掌握了一定摆手舞动作技能基础,但是由于没有文字记载具体相关传承方式,摆手舞民族传统文化的整个传承体系是比较脆弱的。 根据对当地传承人和相关文化部的实地采访了解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愈发重视民族传统文化,摆手舞传承人和国家相关机构对摆手舞传承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由以前的传男不传女转变为开放传承对象,只要你想学,传承人都会倾囊相传;传承人和地方文化部共同翻译撰写了摆手舞的祭祀唱词记录摆手舞的相关文化内涵及创办摆手舞专业性课堂教学,全国各地高校经常邀请传承人前去授课;国家加大对传承人的生活津贴保障,国家级传承人4000元/月,省级传承人2000元/月,州级传承人1000元/月;在当地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增加了摆手舞进课堂的活动等,在国家的大力宣传、改革创新的作用下,新型的传承方式为拓展传习群体奠定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 4 农车镇土家族摆手舞发展的文化生态困境 4.1 当地社会经济落后,人员流失严重 农车镇所属的龙山县,龙山县一直是国家重点扶贫地区,直到2020年才符合脱贫摘帽程序和标准,农车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远不及国内沿海地区水平,当地大部分村民特别是青壮年村民常年在外务工或读书,当地人群以老年人和儿童为主,不仅人口量少,可劳动力也少,对摆手舞文化的传承带来较大困境。 4.2 外来文化的冲击 随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及社会的发展,当地村民及学生接收到大量的外来文化熏陶,如西方各种节日文化在近几年中通过各种商家、途径的宣传在我国迅速开展,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在这股潮流中逐渐被淡漠,甚至有时候传统文化的宣传效果不及西式文化宣传效果强烈。 4.3 现代生活娱乐方式多样化 现代生活娱乐方式多种多样,村民每家每户几乎都有电视机、手机等现代电子设备,空闲时间大部分村民都是通过玩手机、看电视、打麻将等娱乐活动消遣时间,随着当代社会娱乐方式的增多,相应的摆手舞活动的开展逐渐呈减少的趋势。 4.4 政府组织积极进行保护传承措施,但群众传承价值观薄弱 农车当地政府近几年大精力、高投入的保护、宣传提倡摆手舞传承,加强传承人各种保障、拨款修建摆手堂等等,但在实际情况中摆手堂并没有人潮踊跃的跳起摆手舞来,村民们没有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硬性条件;传承人在传承上处于被动状态,有需要商演或宣传活动就去,在生活中没有积极主动地去进行宣传及传承。 5 文化生态学视角下农车镇土家族摆手舞文化发展策略 1.加强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经济收入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地政府应更重视当地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当地自身经济比如:养殖业、引进优秀经济作物、结合当地特色发展相关旅游业等,提高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让更多居民留在家乡发展,传承摆手舞文化,保证土家族摆手舞的可持续发展。 2.政府加强管理,完善传承体制,拓展传承方式。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土家族摆手舞的发展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传承保护措施,对土家族摆手舞部分面临失传的文化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提高传承人的传承意识,加强传承人的待遇,同时对土家族摆手舞的动作和文化进行记录编册,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进行摆手舞推广教学。 3.加强教育机制,培养群众民族价值观,提高传承效率 将摆手舞这一民族传统体育纳入校园教育体系同时推向当地社区文化活动中,在传承教学中培养群众民族价值观,提高土家族摆手舞整体传承效率。 4.保护民族传统节日,发扬民族文化魅力 在面对外来文化侵入时,政府和社会应加强推广传统文化节日,加资金投入,大力举行当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宣传民族文化魅力的同时唤起群众的参与欲,在其参与过程中让群众感受到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和特色,从而加强群众传承价值观。 6 结语 土家族摆手舞作为一种民族传统文化,它的宗教信仰、传承方式,及民族心理等与当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社会制度的发展息息相关,在历史长河的洗礼中,土家族摆手舞所发挥的那种民族凝聚力逐渐缺失,我们应该要清醒地认识到土家族摆手舞这一民族传统文化在历史发展中保护与传承方面的不足和缺失。 参考文献 [1] 崔明昆.文化生态学的理论方法与研究[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4(5):58-64. [2] 冯天瑜,何晓名,周积明.中国文化史(第2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8-10. [3] 万义.村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文化生态学研究———“土家族第一村”双凤村的田野调查报告[J].体育科学,2011,31(9):41-50. [4] 朱雄君.祖先崇拜的社会功能———基于湖南石村的实证分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50-56. [5] 吴理财.村落社会与选举制度[J].社会,2000,(11):3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