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当前城市建设发展背景下,存量更新占据主导位置,对于已存在且具有独特生活习性的城区而言,“日常生活”无疑是一种平凡且带有“基底”意味的重要因素[1-2]。文章从现象学的视角,从日常生活入手,以现象学方法为基础主张“回到城区生活本身”,试图探索一种“法”而非“式”,以应对城市建设的存量更新。首先阐述对日常生活作为研究对象的背景,然后以现象学理论解释生活为何在设计中作为核心问题被讨论,最后提出相关空间营造的理念。 关键词: 城市更新 现象学 空间体验 日常生活 乡土性 内时间意识 1以“日常生活”为城市更新起点 当今城市建设由“新兴”转变为“更迭”,城市更新理论也随之进入了百家争鸣的时代,“现象学”“建筑现象学”等推崇人作为知觉“本体”的存在以及场所精神、场所氛围的理论学说受到极大关注。本文站在日常生活的视角重新审视“街区”,综合哲学、社会学进行跨学科的理论研究,以期为城市更新设计提供一种切入角度[3]。 “城市”二字即防御、贸易之意,在生产力发展的驱动下,商品生产日渐发达、商品交换日趋频繁,成为日常生活之必需。客观上要求为这种交换提供一个安全、通达、固定的环境。于是“城”与“市”相互结合并最终走向统一[4]。自从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开始对自己所信奉的客观、科学产生怀疑[5],无论文学还是艺术都出现了重视“意识”的倾向,这其中有一个转变,即是对于主客二分法的超越,虽然从整体发展历程来看,主客二分法是对最初“主客不分”的一种超越,也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进步,提升了人类的主体性,这一现象具有一定的进步价值,但物极必反,过于强调人的主体性也导致主体与客体之间出现一种“彼此作为外在而存在”的对立趋势[6],这一主客观念影响到设计,设计师以这样“彼此外在”的态度对待所设计的空间,以“我”的上帝视角看设计图,在实际空间中也产生了设计意图不能被使用者认知、设计作品千篇一律等问题。欲解决这一问题,也应当超越设计者与空间的二分关系。城市的多种功能、布置因人的生活活动而起,在这层意义上,人与城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此时仍旧存在“二分法”的意味,对此需要转变视角将其视为两个主体,悬置人和城市这两个表相上的主体,找到处在其下并使其成为可能的、统一的本质,即“日常生活”,使以此为对象的城区更新设计成为可能。 以日常生活作为承载设计者、使用者以及城市空间这三个主体的“背景板”,使得城市更新设计从日常生活中来又到日常生活中去,从人对城区空间直观感受切入,回归生活本相。在此,现象学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来重构对于空间的认识以及设计者-使用者-空间的关系。 2将日常生活作为城区更新的本质问题 “日常生活”在文章中是一种文化概念,即为因某地区环境而形成且具备稳定传承性的独属于当地的生活行为。在城市更新设计中,将日常生活的概念扩展引申出“不加思考即可成就的空间氛围体验”,是一种非预设的、有时间延续性的、可直接被感知的氛围。在空间营造中,现象学角度的“事物”可以是存在物体的色香味形,也可以是某一群体普遍存在的某种行为。通过视角的转变赋予空间环境、元素和行为以现象学层面的意义。因各地方各城区生活行为习惯受当地乡土人文背景的影响而呈现多样性,所以在讨论“生活”这一本质问题时,应将城区所在及其本身的乡土和社会人文背景作为空间的固有属性来看待[7]。要实现对城区的直接认知,就要找到“被观视的不变之物的普遍性”,通过本质直观的方式对城区进行认知,能发现人在回想对某地的印象之时,不论哪一方面的印象都是以“生活经验”为根本,可以说抽象的“日常生活”概念就是城市而非建筑群的“普遍性”。据此可以确认,抽象的“生活”是城市更新的本质问题。 3悬置主观:回到生活本身 摆脱个人生活主观经验的限制从而获得客观认识是超越主客二分状态的“日常生活”主导的设计理论存在基础,在此引入现象学的观念:回到事物本身。对于城市而言,则为“回到生活本身”。借助现象学的方法使得“某地区的日常生活”由意识本身的结构得到解释[8],因而不再与人的意识相外在,此时将“某城区的生活”转变为一种“可被经验之物”,这不是我的观念,而是由我的观念而发现,在我的观念中直观到的。通过先验还原进一步把“我”也悬置起来[9],表明这个心理上实在存在的“日常生活”是先验的纯粹主体,从而跳出了唯我论[8,10],将设计者与城区的二分转变为了具备“主体间性”的主人公态度[5]。这一理论基础解决了设计者对城区的主客观念和设计者以个人经验的生活为出发点进行城区设计不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针对以上所述,提出以下观点对城区空间的营造提供一种思路。 4站在城区生活者角度考量 城市和建筑群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由人文、自然等因素共同孕育的“综合体”,而后者的语义主要针对于建筑组合这一客观的、外在的对象。不论曾经还是当下,城区必然作为某一地区的生活载体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日常的生活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与人的记忆关系较为密切,记忆具有意向性,只有当人经历了场所和环境的意义时,才算是“定居”于此,也即关于生活意识有其所指的抽象载体。在此,乡土人文背景存在的目的就是使得原本抽象、无特征的同一而均质的“空间”变成有真实、具体的生活行为发生的“场所”[3]。在文中将场所与场所中某时间发生的行为看作一体,称为“事件”,这其中具备两个重要的因素,即“时间性”和“空间性”,日常的生活行为发生在某城区中,形成独特的生活模式,即事件是具备空间性的,发生事件的时间使人对城区形成足够的了解,进而产生印象。综上,事件的形成是以日常生活作为基础的,在此有一个反例:对于想要旅游的人,即便熟记城市的地图,通过书籍互联网充分了解这一城市的生活风俗、特色,也不会对这一城市产生烙印于脑海可以不假思索表达出的“生活现象”,在此时只有一个主观的由已知信息和历史情感构成的印象。这一“生活现象”就成了城区更新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区分本地与外地人的认知和认同感。 在区域的范畴中将“生活”视为由一个区域群体独有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形成了某种独属于这一区域的现象。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在城区更新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这一城市或城区群体的“生活现象”的行为空间,并将其视作一种功能去营造“曾经”的空间氛围。如大树下用于下棋的石桌,本是覆盖型的空间,邻里聚集虽临街喧闹但不失安稳平静。对于这个石桌,可以用不同的景观元素去塑造这种曾经的空间氛围,对城区一角的生活进行延续。 在“生活”的联系下,使得建筑的组合成为了“城区”,在此,存在一种“人-生活-城区”的关系,“日常生活”是最基本的、贯穿始终的行为,人是在城区生活的主要角色,如果对于城区空间的考虑不能站在“生活”的角度,脱离了三者的关系,此时城区也不再是完整的城区了,而仅是作为“建筑群”而存在。人与城区的二分观念直接影响了设计者对于所设计城区的观念。设计师自认为“主体”而外化当地背景并以“客观”的态度去审视、去进行实地调研,从现象学认知空间的角度而言,这无疑是违背了空间投射于意识这种将外物内化到“内在”的认知方式,忽视了具有直观性的“体验”这至关重要的一环[7]。 “回到日常生活本身”,要求设计师本人对于环境需要有极强的敏感性,能在短时间内抓住城区“生活”的痕迹并对氛围、居民的态度进行感知,这需要设计者以居住者的态度视角来对“自己生活的城区”进行构思,在此基础上才能准确的抓住重点进行方案的设计。印象派绘画对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其主张的“回归视觉本身”也是一种“本质直观”的表达。通过这一路径,或可实现“二分归于一元”[11]。 5将“过去”视为一种可直接投射于“内在”的“象” 城区随着时间的发展会产生大大小小的改变,在这段时间中逐渐积累的生活印象、生活痕迹是能使人产生留恋、怀念感受的关键,这也构成了空间的乡土人文属性。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提起城区名字或与城区有关的事物、事件,就能在脑海中立刻浮现出有关空间的氛围、元素、发生的事、留下的痕迹。这些印象、痕迹在当时时间节点的保留的现象,在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理论中被称为“原印象”[12]。从城市更新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在“更新”之前的种种视为一个整体、一种可以投射于意识“内在”的“象”,从而抓住重点对其进行再塑造。 根据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理论,曾经对于当下具有“滞留”影响,这保证了时间样态之流的完整和延续[13],同样,曾经的生活印象和生活痕迹的保留和再塑造使城区在人文意义上转变有历史厚度的完整对象,也保证了人对于城区的“归属感”。所以,设计者需要通过观察和感知,使带有乡土人文背景的“城区生活的本质”直接投射到体验者的“内在”,需要说明,其中要表达的不是使用者某一次对城区生活的部分认识,而是使对于城区的认识这一意识出现的普遍性必然条件。这就使得对空间进行体验的使用者“悬置”了想象的物质基础(如大脑活动)和与当下现实被体验事物的关系(因为这些都是偶然的或每次不同的)[5],而还原到想象本身那种在体验空间时必然可直接感受的、具有意向对象的意向活动[8],从而能让人直接认识到某事物或事件独属于某一区域。举例而言,刨除风景园林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大多数游客很难清晰地了解江南四大名园的特色和差异,而是以曾经认识到的“江南”这一区域的乡土人文背景作为空间氛围的识别,这“独属于某一区域”的概念,即是由其乡土的人文社会背景以及个人意识中的“滞留”影响所构成,这“区域”的概念可放大到整个江南地区,也可以缩小至某一城区,明确这一点后才能在其他地区的设计中对当地的城区进行再塑造,进而获得景观视角的价值,也保证了本土生活印象的延续。 6保留城区原初的人文性空间氛围 6.1从时间之流的角度看待城区 在重视生活痕迹的复现过程中也并非只关注过去而不重视当下和未来,如果只重视过去,那所谓城市更新也不过是用新的材料重新按部就班的装修一遍,在当下的生活,更为便捷的社会诉求仍需考虑,考虑引入智能化系统、智能服务设施等[14],在互联网时代、流量时代,城区的更新是否可以植入网络元素和一些吸引流量的所谓网红打卡地,使这一城区的“生活现象”实现“破圈”,进而带来更多的社会、经济效益。 6.2去上帝视角,保证空间的直观感受 去“上帝视角”切实地地考虑人在空间中感受的氛围,这也意味着设计者应当以城区生活体验到的本质为基础进行考虑,保证使用者的舒适度。在宏观层面进行空间结构、空间功能性区分的规划后,再从人视角度,以居住者、游览者的态度,反复考量空间的氛围,以保证空间的直观感受,保证“事物本身”能直接被“体验”,实现区域乡土人文背景下的“生活印象”对人有效的信息传递。 6.3历史生活痕迹再生活化 从现象学的角度来看景观,历史城区遗留的生活痕迹不应作为街区的象征符号,使游人与之敬而远之,成为与游人合影的背景(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除外),应发挥其在曾经生活中的作用,经保留赋予现代价值后再投入于现代生活。此时,历史遗留的痕迹也就具备了曾经和当下的时间属性和生活实际价值,而非只有符号化的历史价值,称其为“再生活化”。 6.4乡土生活的传递延续 中国历来重视风俗、习俗,这种约定俗成且作为“生活事件”的传承,更多依靠的是家庭的言传身教及社会影响,通过对“曾经”的再生活化,经过直接体验,使居住者、游览者与这一区域空间所包涵的乡土风俗具备“主体间性”,而不是站在“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这一角度被灌输,“参与体验”是这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这就要求通过上述方式营造空间中可以被直接感受的生活氛围,确保形成指向区域乡土人文背景的意向性[15],设计师应站在当地生活的视角,将生活本身视为一种可被直接感知的“艾多斯”,使时间之流得以“流通”,实现乡土文脉在这一风俗覆盖的区域中得以延续。 7结语 城市空间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空间,在于它是生活的载体,是与每个人的“自我”密不可分的环境。“生活”需要直接的参与体验,胡塞尔强调只有主体的参与,才构成了所谓的“生活世界”。本文以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介入空间设计回到日常生活本身,且不带有先入之见,创造一个自由的区域以感知和体验“物”的存在,对于居住者来说,城区空间是在“自我”的观念上直观体验到的,不与社会中的个体相外化。从设计师的角度看来,就需要将人-生活-生活空间视为一个整体看待进行综合考虑,除此之外,还要先将自己的“偏见”悬置,通过直观感受和调研信息把自己作为城区的居民进行设计。对于城区本身,也不可将其视为单纯的物质存在,而是一种具有“流动性”的、具有生长痕迹的个体。城区,可以解构为几个部分:不单单是现在的城区,而是从它出现开始到现在每时每刻都存在且具有动态的聚合体,还有在时间进展过程中所包含的人的感情、生活事件,以及由此聚合生成的风俗、习俗。这也赋予了设计者以延续这条“时间之河”的使命。对待曾经的事物,不将其停留于当下,而是让他随着这条“时间河流”继续作为未来生活的一部分顺流而下任其自然存在。至此,就完成了设计者-使用者-空间的交流,为后续的设计思维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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